OTC甲類
小兒咳喘靈顆粒說明書
請仔細閱讀說明書并按說明使用或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。
運動員慎用
[藥品名稱] 通用名稱:小兒咳喘靈顆粒
漢語拼音:Xiao’er Kechuanling Keli
[成 份] 麻黃、金銀花、苦杏仁、板藍根、石膏、甘草、瓜蔞。輔料為蔗糖、糊精。
[性 狀] 本品為黃棕色的顆粒;味甜、微苦、辛。
[功能主治] 宣肺、清熱,止咳、祛痰。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。
[規 格] 每袋裝2克
[用法用量] 開水沖服,2歲以內一次1克,3至4歲一次1.5克,5至7歲一次2克,一日3~4次。
[不良反應] 尚不明確
[禁 忌] 尚不明確
[注意事項]
1.忌辛辣、生冷、油膩食物。
2.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藥。
3.嬰兒及糖尿病患兒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。
4.高血壓、心臟病患兒慎用。脾虛易腹瀉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。
5.本品是以清宣肺熱,止咳平喘為主,可以在小兒發熱初起,咳嗽不重的情況下服用,若見高熱痰
多,氣促鼻煽者應及時去醫院就診。
6.咳嗽久治不愈,或頻咳伴吐,應去醫院就診。
7.發熱體溫超過38.5℃的患者,應去醫院就診。
8.服藥3天癥狀無緩解,應去醫院就診。
9.對本品過敏者禁用,過敏體質者慎用。
10.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。
11.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。
12.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。
13.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,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。
[藥物相互作用]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,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。
[貯 藏] 密封。
[包 裝] 藥品包裝用復合膜袋裝,每袋2克,每盒10袋。
[有 效 期] 36個月
[執行標準] 衛生部藥品標準中藥成方制劑第四冊WS3-B-0688-91
[批準文號] 國藥準字Z21021418
[說明書修訂日期] 2019年05月22日
[委托生產企業]
企業名稱:沈陽清宮藥業集團有限公司
注冊地址:遼寧省沈陽新民市東大營工業園區中央大道12號
郵政編碼:110300
電話號碼:024-27619598 售后服務熱線:028-87751315
傳真號碼:024-87513988
[受托生產企業]
企業名稱:好醫生藥業集團有限公司
生產地址:四川省綿陽市安州區圣科路
郵政編碼:622651
電話號碼:0816-4331408
傳真號碼:0816-4332815
網 址:www.tcgivega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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